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设置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分院等4家医疗机构的批复

发布日期:2018-02-07 信息来源: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浙卫发函〔2018〕11号

杭州、台州市卫生计生委:

       你们关于申请设置有关医疗机构的请示悉,根据省、市“十三五”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,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       一、同意杭州市设置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(暂定名),机构性质为市办公立医院,一期建设规模为500张床位,建成后该机构编制床位纳入杭州市市办公立医院床位指标。

       二、同意台州市设置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,机构性质为市办公立专科医院,一期建设规模为400张床位,建成后该机构编制床位纳入台州市市办公立医院床位指标。

       三、同意建德市设置杭州市浙西心脏中心,机构性质为县办公立专科医院,建设规模为500张床位,建成后该机构编制床位纳入建德市县办公立医院床位指标。

       四、暂不同意台州市椒江区设置台州市椒江区妇产医院。

浙江省卫生计生委

2018年1月26日
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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